一个比特币要挖多久(最早持有比特币的那些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个比特币要挖多久这个问题,最早持有比特币的那些人,现在过得怎么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为了财富,商人、程序员、公务员都疯狂地加入到了比特币的事业,这么多年过去了,比特币的价格经历了跌宕起伏。他们有的人已腰缠万贯,有的人却黯然收场。在中国比特币的最早玩家里面,有着一夜暴富的传奇人生,也有着家破人亡的悲惨故事。这些故事,见证着币圈的发展历史。
2、先跟大家分享一下最早进入币圈的一部分人,《魔兽世界》这款游戏大家一定都听过,在国内它是一款现象级的游戏,引领游戏成为一种产业,甚至出现了“游戏代练”这样的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靠打装备、代练游戏等级等赚钱的游戏代练行业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
3、游戏代练们都是一群嗅觉灵敏的年轻人,他们对社会的新事物发现的早,也入手的快。大概是2010年的时候,一个更有意思的游戏吸引了他们的目光,那就是“比特币”挖矿。发现了比特币这个赚钱的项目之后,游戏代练们在开始工作室白天打游戏装备,晚上开着电脑挖矿,早晚不停地可以赚到两份钱,工作室的业务变成了两项:代练和挖矿。这群被看作不务正业的游戏代练者们,却成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比特币矿工。
4、其实在我看来对于比特币这个东西,最早进入的那一批,很可能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能持有比特币的人都是充满了信仰的人。大部分是人都是在13年接触的碰到大涨到7000多抛售,或者提前下车,或者大涨后暴跌下车的。现在也都追悔莫及了。最憋屈的人就是很早就持有比特币,然后忘记钱包私钥的,就等于这部分币丢失了,永远拿不回来。
1、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因为各国的政策不同。在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进行比特币交易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在韩国应该也是如此。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利用比特币进行洗钱等非法活动,另一方面也是监管的需要,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2、在新加坡中国人是可以注册账号的,也可以进行实名认证的,OK的国际站就在那。你可以在国内的交易平台的国外站进行注册交易。
挺多的,我12年开始挖比特币,但是一边挖一边卖,基本上不赚钱,当时笔记本还挖不出来,得用显卡好点的电脑,我就用别人的台式机挖,记得用的是一台苹果电脑,一天24小时可以挖0.0012个比特币,那会一个比特币是500块,也就是一天挖6毛钱,其实算算不划算的
如果当时我不是挖币,而是去买币屯币,估计这会也不用上班了
其实当时的情况跟现在差不多,现在要用蚂蚁矿机挖矿,因为已经两次减半了,所以一个矿机得一个月才能挖到0.02个比特币,按照目前6万块一个计算,1200块一个月,除去电费还是很难赚钱。
5月份第三次减半,后面挖矿就不用想了,我觉着买币永远都是对的
感兴趣的可以去火币上看看,国内头部交易所,流动性挺好的
1、比特币大跌对中国人说实话,整体是不会影响很大。中国发布过要求比特币交易交易所,所有的消费者都清完手上比特币。整体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之所以比特币暴跌热点这么足,多半是因为前面的暴涨与现在的暴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有就是当时各位大佬都投资这个东西,话题十足。
2、虽然对于中国来说影响没有那么大,但是对于国外的朋友们来说,这就不容乐观了。不说别的这个损失数值就是不可估量的。甚至于可能倾家荡产。真实闻者刺激,听者吃瓜啊。这东西一般人真是玩不动它的,没点智商只能血亏。在个人看来,感觉这个比特币像是一场骗局。前期大肆炒作,大佬投钱,市民觉得有钱赚,纷纷效仿,然后上涨,大佬们觉得不行了纷纷套现,市民套现已是晚了。真像大佬们没事组个局搞的玩意。
3、但那些只是个人揣测。具体原因是这么回事,比特币没有得到政府支持,没有受到相关政策的保护,没政府的扶持。本来就是寸步难行。然后又说现金比特币的出现,现金比特币与虚拟比特币在技术上出现了不可兼容性。这个原因我至今还没懂它的意思,有那位大佬解释下嘛。还有就是在去年有段很长的时间里出现了横盘的情况。市民信心下降。交易市场平平。你看看这些理由说实话没几个咱们真正能接受的。
4、反正咱们作为吃瓜群众,吃吃瓜就好了。这东西还是不要碰的好。那些亏了的朋友还是及时止损的好。不要是投资有风险,亲人两行泪啊。
【打传】广东省韶关市查处“DGC共享币”平台传销案从“DGC”案看网络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反传销网4月15日讯2016年4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许某明以购买DGC共享币名义介绍发展会员,涉嫌传销。经查,初步认定当事人涉嫌传销犯罪,并于2016年4月10日将该案移送至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处理。经曲江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审查,认为不应对许某明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14日将该案移交给曲江区工商局处理。
经查,当事人许某明自2015年11月加入DGC共享币组织后,依托“DGC共享币”平台介绍发展下线会员。
当事人发展会员及非法牟利模式如下:
DGC静态收入如果你手上有100个币,涨0.01每天就赚1美金,有1000个币,涨0.01每天就赚10美金,如果你有10000个币,涨0.01每天就赚100美金,如果你有100000个币,涨0.01每天就赚1000美金。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有几百美金进账。
1、中国市场统一为1:6.7(1000美金即6700人民币结算)
3、共享数字币易每一笔交易将收取0.0002个共享数字币。
列举投资100美元670元人民币的纯净态收入
每个星级不同,配币指数就不同!
二星会员1000--1900美金购币数40%
三星会员2000--2900美金购币数45%
四星会员3000--3900美金购币数50%
五星会员4000-4900美金购币数55%
六星会员5000—无限购币数60%。剩下的钱用于播比动态市场!每天解冻百分之一,每周解冻百分之五,每个月解冻百分之二十(周末休息)!五个月解冻完,解冻完的币子随时可以对接交易所提现!传销份子宣称DGC属于中长期静态投资!短期不建议卖出解冻部分,因为卖出以后卖出部分永不参加拆分!
投资【1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1792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39424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268083元】。资产倍增394.2倍
投资【10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2048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4096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2785250元】。资产倍增409.5倍
投资【10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2048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4096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2785250元】。资产倍增409.5倍
投资【20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4068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9216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6266880元】。资产倍增460.8倍
投资【30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7680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15360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10444800元】。资产倍增512倍
投资【4000美金】十次拆分后11264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22528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15319040元】。资产倍增563.2倍
投资【5000美金】十次拆分后为15360000个币。按发行价0.2美金出售为3072000美金。按6.8换算为人民币【20889600元】。资产倍增614.4倍
曲江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诛某明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许某明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本案是一种所谓加密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案。传统的传销具有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杀熟、编造暴富神话、洗脑、高额返利、商品道具、价格虚高等特征,已被很多人所熟悉。与之相比,网络传销具有四大特征:
虚拟性更强。本案中,要成为会员首先要购买一定量的所谓加密数字货币。说到底,电子币就是一个虚拟的道具,还设立直推奖、层碰奖、点碰奖等获取电子币,刺激入局者发展下线,至案发当事人许某明虚拟层级达11层,这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
更具欺骗性。本案中许某明介绍下线以购买GDC共享币融资获利。
隐蔽性强。传统传销一般都是找亲朋好友“杀熟”,大伙儿聚在一起培训、洗脑,虽隐蔽,实则招摇。本案中,当事人许某明要求加入者必须交100美金兑680元人民币为一单才可登录,而一般正常网站是不设这个门槛的。这其实是变相收取入门费,实质是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无论违法者怎样花言巧语、手段翻新,都离不开拉人头、牟暴利这个传销欺骗本质。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许某明处以10万元的处罚,是准确而恰当的。